伊通满族自治县是吉林省四平市下辖的一个自治县,因伊通河在境内发源而得名。东与长春市双阳区、东南与磐石市接壤,南接东丰、东辽二县,西南与梨树县为邻,西南西北面与公主岭市接界,北与长春市郊区毗连。1988年8月30日设立伊通满族自治县,是吉林省唯一的一个满族自治县。县人民政府驻永宁街道中华东路88号。 伊通古称一秃、伊敦、伊屯,均 …伊通满族自治县是吉林省四平市下辖的一个自治县,因伊通河在境内发源而得名。东与长春市双阳区、东南与磐石市接壤,南接东丰、东辽二县,西南与梨树县为邻,西南西北面与公主岭市接界,北与长春市郊区毗连。1988年8月30日设立伊通满族自治县,是吉林省唯一的一个满族自治县。县人民政府驻永宁街道中华东路88号。 伊通古称一秃、伊敦、伊屯,均系满语音译,源于伊通河名,意为宏大、汹涌之河。古为为肃慎、东胡、挹娄等族领地。隋代时属高句丽。渤海国成立后,伊通属中京显德府管辖。金代属东京路。元代属辽阳行省。明初属奴儿干都司。明末伊通大部分属于海西女真叶赫部领地。清顺治元年,有山西、河南、河北、山东等地灾民进入本境西部、东辽河沿岸定居垦殖。清嘉庆十九年设伊通河分防巡检,属吉林厅。由于人口增加,于光绪八年升为伊通州,属吉林府。宣统元年升为直隶州。至宣统三年全州人口已达到31万人,是吉林省所辖区域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州县。1913年,撤州建县,称伊通县,隶属长春道。满洲国时期,于1941年与双阳县合并,为通阳县。1945年,被中国共产党占领,建立通阳县民主联合政府。1946年3月15日,撤销通阳县,恢复伊通县和双阳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隶属吉林省。1956年,伊通县为公主岭专员公署所辖;1958年为四平专员公署所辖;1983年为四平市所辖;1985年2月为公主岭市所辖,同年12月复归四平市所辖。1988年8月30日,撤销伊通县,设立伊通满族自治县,隶属四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