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尔津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下辖的一个县。面积10362平方公里,人口约7.5万人。县人民政府驻布尔津镇。县因布尔津河而得名,蒙古语三岁公驼称为“布尔”,“津”则为放牧者之意。县城西北有著名旅游景点喀纳斯湖。 在西汉时期是西匈奴的游牧地。三国时属鲜卑,隋时属西突厥,唐属北庭都护府,后属西辽。清朝在平定准噶尔部后, …布尔津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下辖的一个县。面积10362平方公里,人口约7.5万人。县人民政府驻布尔津镇。县因布尔津河而得名,蒙古语三岁公驼称为“布尔”,“津”则为放牧者之意。县城西北有著名旅游景点喀纳斯湖。 在西汉时期是西匈奴的游牧地。三国时属鲜卑,隋时属西突厥,唐属北庭都护府,后属西辽。清朝在平定准噶尔部后,布尔津一带属乌里雅苏台定边左副将军节制下的科布多参赞大臣管辖,同时这里也是阿尔泰乌梁海左翼属下的游牧地。清光绪三十年,科布多、阿勒泰分治,设阿勒泰办事大臣,归清廷理藩院节制,布尔津归阿勒泰办事大臣管辖。民国初期沿袭清朝旧制,阿勒泰直属中央政府管辖。民国三年由承化县析置布尔津河设治局,以濒于布尔津河而名。民国八年阿尔泰划归新疆省,设阿山道。同年,布尔津正式设县,先后属阿山道、阿山行政区、阿山专区、阿勒泰专区辖,1970年后属阿勒泰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