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8日 · 罪责的四个层面. 雅斯贝尔斯区分了四个层面的罪责:刑事罪责、政治罪责、道德罪责、形而上学罪责 (在中译本中为“灵魂罪责”) 。
在刑法中,罪責(德語:Schuld,法律術語)或有罪(英語:Guilt,法律術語)等,是對犯罪行為負有責任的狀態。 [1] 法律定義上的「有罪」,全由國家外部定義,或者更一般地說是“法庭”。
2024年4月7日 · 雅斯贝尔斯区分了四个层面的罪责:刑事罪责、政治罪责、道德罪责、形而上学罪责(在中译本中为“灵魂罪责”)。 刑事罪责是由战后的一系列审判(如纽伦堡审判)直接确定的。
2023年11月30日 · 在刑法中,罪责(德语:Schuld,法律术语)或有罪(英语:Guilt,法律术语)等,是对犯罪行为负有责任的状态。 [1] 法律定义上的“有罪”,全由国家外部定义,或者更一般地说是“法庭”。
2024年4月8日 · 雅斯贝尔斯区分了四个层面的罪责:刑事罪责、政治罪责、道德罪责、形而上学罪责(在中译本中为“灵魂罪责”)。 刑事罪责是由战后的一系列审判(如纽伦堡审判)直接确定的。
刑法犯罪三阶理论判断犯罪,可分为三个步骤:构成要件该当性(Tatbestand)、违法性(Rechtswidrigkeit)和有责性(Schuld)。 同时满足构成要件该当性和具备违法性的行为称为 不法行为 ,一行为必须要不法且有罪责才能构成犯罪。
这两对范畴是萦绕在不同阶层体系版本的幽灵,基本可以总结出的规律是不法(Unrecht)和罪责(Schuld)区分的落脚点,已经从主客观区分,转移到了行为评价和行为人谴责的区分。
2014年3月26日 · 对可罚的错误举止的负责性,称为罪责。 规范分为举止规范和制裁规范,前者的目的是保护法益,后者的目的在于维护举止规范的效力。 刑罚是对违反规范的交谈性回应,它表明规范应不受侵犯地继续有效。
在刑法中,罪责(德语:Schuld,法律术语)或有罪(英语:Guilt,法律术语)等,是对犯罪行为负有责任的状态。 [1] 法律定义上的“有罪”,全由国家外部定义,或者更一般地说是“法庭”。
在出版处女作《罪行》获得好评与热卖之后,德国律师费迪南德·冯·席拉赫再度发力,出版了《罪责》一书。 而对比《罪行》里面的“炫技”,《罪责》则更多了一份哲思的诗意。